金毛狗的作文300字6篇
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,大家都写过作文吧,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。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?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金毛狗的作文300字6篇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过年时,小姨把她的金毛犬一起带回家了。
它叫“辛巴”,是一个小“女生”,过完年就6岁了。
辛巴很漂亮。它的毛是金黄色的,摸起来又暖和又柔软。它有一双耷拉着的耳朵,眼睛又大又圆,黑溜溜水汪汪。辛巴的脖子上戴着个项圈,项圈上有块写着它名字和小姨手机号码的小牌子,那是它万一意外走丢后用来联系的。它的尾巴又大又蓬松,总是喜欢甩来甩去,力气还挺大。
辛巴很可爱。它见到很久不见的熟人时,会冲上前去,在人家面前摇头摆尾地撒娇。早晚在卧室休息的时候,一看见有人进来或听见敲门声,就会警觉地“汪汪”叫,不过当它看清是自己家里人时,又会马上把它的宝贝布偶娃娃叼起来,围着家人热情地撒娇。
辛巴贴心懂事。有一天晚上,妈妈胃痛躺在床上无精打采,见我在床头安慰妈妈,辛巴也立刻从自己的床上跳下来,叼起它的娃娃拱到妈妈怀里,着急地呜呜叫着,好像在安慰妈妈。直到妈妈伸手去摸着它的头,它才温顺地在妈妈床边的地上坐了下来,安静地看着妈妈。虽然它不会说话,但是我们都觉得它在关心我们每个家人。
小姨的假期结束了,明天辛巴就要跟小姨一起走了,我真想它能一直留在家里和我一起玩,我好舍不得让它走啊!
“傻白甜”是外婆家金毛狗的名字,第一次见它是在去年的暑假。记得爸爸妈妈在去年暑假时带我去看望外公外婆。到了外婆家,刚下车就有一只大黄狗向我扑来,尾巴摇来摇去,舌头伸的长长的舔我,弄的我差点都吐了,吓得我赶紧往家跑。外婆拉住大黄狗给我介绍,说它是我们家的“傻白甜”,刚才那是大黄狗见了我很喜欢,在跟我打招呼呢!大黄狗还在一个劲的冲我摇尾巴,我去和它玩,不一会儿,它就成了我的好朋友!
在外婆家的那几天,我是“傻白甜”的小主人,我经常给它喂食,它很喜欢我。我还每天给它训练,比如:让它坐下,让它站起来,或者让它去捡东西。它很乖,我训练它的项目它都会做了!
不久,我就要回家了。走得时候我非常舍不得“傻白甜”,等我都上车了,我发现它恋恋不舍的看着我,我也恋恋不舍的看着它。它还冲我叫,好像在说“别走,别走!”
这就是我的“傻白甜”,我很想念它!
我的动物朋友是一只叫金子的金毛,它和网红的金毛轮胎差不多,身子大大的,毛金黄油亮,尾巴长长的,松松的,像松鼠尾巴一样,而且眼睛水汪汪的,会跟你交流。
它是一只可爱,机灵、懂事的狗狗。什么都能听懂,最喜欢跟我们小孩子一起玩。我的同学第一次见它都很害怕,熟了就很喜欢它。有一次堆雪人的时候,他也摇着尾巴跑来跑去。我们问:金子,给雪人装什么手啊?金子屁颠颠地跑开,一会儿不知从哪儿叼来根小树枝,逗得我们哈哈大笑。它自己也得意得大叫。我赶紧招呼小伙伴让他们贡献出好吃的,结果金子叼着夹心的奥利奥跑一边大快朵颐了!
还有一次,我过生日。逗它问:“金子,你送我什么礼物啊?”结果它把我给它的火腿钱从藏的小窝里叼出来,放到我的手上。这让我非常感动。
金子也为自己赢得过尊重。有一天,小卖部搞火腿肠批发。我又逗它,给了他五块钱,说现在可以买好多肠哦。结果它竟然叼回来一整袋。原来多余的,是小卖店店主赠给它的。小卖店店主说:在店里把火腿掰开了,给他吃他都不吃。馋的流哈喇子也不吃。夸它是一条有规矩的狗。
我很以它为荣。金子虽然比不过网红轮胎,但我真的相信它也是像轮胎一样聪明的.金毛。
早上我趴在阳台上想一个问题。就在这时,我听见有一个狗在叫,往下一看原来是一只金毛狗。我心想;这只狗那么干净还穿着小鞋子,应该有主人。可它怎么抓这一棵树叫啊。我下楼去看,一个老爷爷在金毛狗旁边,可是他还在旁边掉泪。我走过去问;爷爷有什么事吗。爷爷说;没有。我问爷爷;这狗是你们家的吧,为什么他老是抓树呀。爷爷说;是我们家的,说来话长,以前我和我老伴养的。我老伴以前经常带它到树下散步,它跟我老伴感情很好。上个月我老伴没啦。他还不知道,每天到以我老伴带它遛弯的这棵树下抓。
我看着这条狗,心想;真是一条好狗。
这时妈妈叫我回家吃饭完,我跟老爷爷告别。我见老爷爷巴金毛狗拉走。
金毛狗我们一定会再见的。
有一天,我这只主人宠爱的金毛狗,单独被主人留在家里,觉得十分孤独。
突然,我看见一条“千足虫”,长得不得了。我一惊,害怕地急忙逃入了我的“小房间”。我在“小房间”中冷静了一会儿,忽然想:主人对理家可是最重视的,连一只蚂蚁也不会放过,怎么会有这么大的“千足虫”?况且门和窗都是成天关着,根本不可能有什么“千足虫”。想到这里,我大胆地寻找这个怪东西的源头。原来,这个东西其实是主人的鞋带呀!
闲来无趣,拿鞋带玩一玩也是好的。我和鞋带玩了起来,我又是去抓它,又是去咬它,还和它散步呢……
玩着玩着,眼看三个小时都过了,还是意犹未尽。“噼”的一声,鞋带坏了,鞋带惨死在我的游戏中……鞋带被我弄坏的一刹那,听见“嘎吱”的开门声,主人的儿子——小主人“混世魔王”上学回来了,“混世魔王”发现爸爸的鞋被我弄至千里之外,又一看,鞋带坏了,十分生气,我知道他会对我下重手,可他没有对我下重手而是对我下毒手——在我吃饭的时候,在我的尾巴上假装不经意地重重地踩了一脚,疼得我大叫一声,真想咬他一口,可是,主人在旁边,只得悻悻离去。
……
我家的这只金毛狗,可以称得上是狗中之王了。一双乌黑光亮的大眼晴充满灵性地、溜溜地乱转;一队警觉的耳朵直立在额头上;一身不算长的金黄光滑的毛,如绸缎般地一顺到底;一个巨大的身躯组合成了聪明美丽的猎犬-金毛狗。
它的步态轻快、高傲、挺拔、从容不迫,就像一位高雅的绅士。这只狗很温顺,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,既不叫也不咬人,总是低侧着头静静地享受你的爱抚。尽管经过驯化,但有时它猎犬的本性尽显无疑。只要你手上拿有东西,它就会听你的指挥,静静地坐着,等待你的命令,这时你一抬手把东西扔出去,不管是多远,它总能把你丢出的东西完好无缺地捡回来。鞋子、飞碟、球是它的玩具,金毛特别爱玩球,只要你用中握有球它一定跟你抢,抢到球后它是不会轻易给你的,只有爸爸妈妈的命令它才会“松口”。
它还会生气,有一次不知谁惹了它,它一天都不动,只是呆呆地坐着,就连给它吃东西它也把头转到另一边,像是在说:“讨厌你,大坏蛋!”直到第二天气才消。这就是我的爱犬--金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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